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工作的公告 |
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法人企业:
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要求在我区注册登记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并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法人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如已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请于即日起,按照规定到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秩序室(国泰大厦2414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我局将进行专项检查,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发卡法人企业,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公示处罚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1.注意事项
2.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正反面)
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1年2月3日
注意事项:
备案申请材料包括: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除外;
◆实体卡样本(正反面)、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
◆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
◆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
◆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
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与售卡企业签订的协议文本及售卡企业清单;
◆集团发卡企业提交集团股权关系说明;品牌发卡企业提交企业标志、注册商标所有权或排他使用权证明。
◆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注:本公告只针对在滨海新区注册的,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并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法人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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