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
当场处罚决定书
津滨商务罚字(2022)第020-001号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天津市腾达天下拍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庆军
住 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津歧公路东城医院北侧腾安汽车修理厂内
违法事实及依据:2022年2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你单位2022年1月24日在腾达天下拍车网(http://www.chekebaba.com)公示了一批受损纸卷拍卖公告,1月26日举行了拍卖并成交,公告时间不满七日。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和《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拍卖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提出异议:
1、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2、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处罚决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作出本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
2022年2月17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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