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2
四、支出决算表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3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8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9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0
(一)负责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合作经济的业务指导,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并衔接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作用。
(二)研究和制定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合作经济组织组织行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构建供销合作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济服务体系,指导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各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
(三)负责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依法享受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4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合作指导科、综合业务科、资产管理科;无下辖预算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948,001.95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48,001.95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原塘沽供销社、汉沽供销社、大港供销社合并后新增单位,无去年数据对比。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48,001.95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6,948,001.95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原塘沽供销社、汉沽供销社、大港供销社合并后新增单位,无去年数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5,966.83元,占53.4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232,035.12元,占46.52%;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948,001.95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6,948,001.95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原塘沽供销社、汉沽供销社、大港供销社合并后新增单位,无去年数据。其中:基本支出6,948,001.95元,占100.00%;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715,966.83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15,966.83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原塘沽供销社、汉沽供销社、大港供销社合并后新增单位,无去年数据对比。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715,966.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53.48%,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3,715,966.83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原塘沽供销社、汉沽供销社、大港供销社合并后新增单位,无去年数据对比。(原塘沽供销社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715966.83元为合并前原汉沽供销社(财政全额拨款)、大港供销社(参公事业单位)的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合计数)。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5,966.8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2,384.30元(原大港供销社参公事业单位),占64.9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03,582.53元(原汉沽供销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占35.08%。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56,300.00元,支出决算为3,715,966.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3%。其中:
1. 商业服务业支出(类)商业流通服务(款)事业运行(项)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年初预算为1,278,700元(原汉沽供销社),支出决算为1,256,182.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名职工正常退休;一般公用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450,700元(原大港供销社),支出决算数为 2,243,50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名在职职工调离其他单位。
2. 商业服务业支出(类)商业流通服务(款)事业运行(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年初预算为55,000元(原汉沽供销社),支出决算为4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退休和公用支出减少;一般公用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71,900元(原大港供销社),支出决算数为 168,8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调离其他单位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715,966.83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3,715,966.83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原塘沽供销社、汉沽供销社、大港供销社合并后新增单位,2022年无年初预算。
其中:人员经费3,499,686.8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16,28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0.00 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 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无需开展绩效自评。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2022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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