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滨海新区“十五五”提振商贸消费专项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
根据滨海新区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滨海新区“十五五”提振商贸消费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体承担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二、委托内容及要求
本规划研究方向为滨海新区“十五五”期间提振商贸消费的工作路径和举措。旨在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构建滨城大消费格局为主线,立足“河”“海”“港”特色资源禀赋,聚焦商品消费、服务消费、生产性消费提质增效,构建高质量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培育引进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增加更优质的消费供给,打造区域标志性商圈和消费品牌,推进商文旅体消费深度融合,充分释放消费和商贸潜力,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量,进一步增强“双中心”城市聚集引领力,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支点作用。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发展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等方面,在深入分析新区“十四五”期间商贸消费发展现状和阶段成效基础上,对标国内先进地区找准问题短板,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十五五”提振商贸消费重点任务、工作路径、改革措施以及支持政策等内容。
三、申报单位条件及评分标准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咨询公司等。(10%)
2.对商贸和消费领域比较熟悉,能够准确把握商贸消费发展趋势。具有对商贸消费规划领域的研究分析、主要指标测算经验和能力,专业能力强,提出的多项咨询建议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采纳,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0%)
3.具有承担过省级以上商贸消费相关规划编制的工作经验。(30%)
4.书面提出对滨海新区“十五五”提振商贸消费规划承办思路,包括组织形式、程序、时间节点等,思路清晰,步骤科学合理。(15%)
5.报价上限为40.5万元(高于40.5万元视为弃权),按上限报价得5%,所有申报单位中价格最低者得分为15%,其余申报单位得分按比例计算。(15%)
6.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研究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7.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清单
(一)报名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提交材料清单”要求于2025年7月29日12:00前将报名材料报至滨海新区商务和投促局政务邮箱bhswhtcjltys@tj.gov.cn,滨海新区商务和投促局经组织评审择优确定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后,在滨海新区商务和投促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提交材料清单
1.滨海新区“十五五”提振商贸消费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单位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承担省级及以上商贸消费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向省级及以上政府提出商贸消费相关咨询建议等其他具有承担规划编制工作优势的有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滨海新区商务和投促局
2025年7月2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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