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促局

关于补充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备选对象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商务和投促局     发布日期: 2023-03-15 16:48           来源: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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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行业发展,拟于近期启动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备选对象评审工作。为更加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企业相关经营情况,现将企业申报准入材料时间范围调整至2022年12月31日,即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经营情况。请各开发区组织申报企业补充相关材料,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申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备选对象的补充通知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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