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度天津自贸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对象管理考核方案的函 |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管理,促进产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对象优胜劣汰动态调整,巩固天津平行进口汽车行业全国龙头地位,依据《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新区商促局作为天津市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研究并制定了《2024年度天津自贸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对象管理考核方案》。现考核方案正式发布执行,请各相关单位支持和配合我局做好考核工作。
特此函达。
附件:2024年度天津自贸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对象管理考核方案
2023年12月28日
(联系人:杨瑞雪 电话:022-65305956)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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