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申请表下载】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备案序号:津ICP备18007535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602000429号
网站标识码:1201160056
联系方式:022-65305890